胡文君:让群众在行政复议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发布日期: 2020-12-3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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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文君,女,绍兴人,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现任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法制科(行政复议科)副科长。

  多年来,胡文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践行“复议为民”的理念。2017年8月,在农贸市场摆摊的戴某某提出复议申请,称因为厂家原因,他摆在摊位销售的瓶装酸菜外包装上没有粘贴标签(标签在箱底),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他存在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戴某某承认自己有过错,但觉得处罚过重。胡文君认真听取戴某某的陈述,仔细审核处罚证据和依据后认为,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行为有别于销售标签与食品或其包装相分离食品的行为。经沟通,区市场监管局主动撤销原处罚决定,重新以戴某某存在销售标签与食品包装相分离食品的违法行为为由,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申请人表示接受,主动撤回复议申请,还向复议机构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作为一名普通的复议人员,她努力办好每一个复议案件,坚持秉公办案,有错必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行政复议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为法治建设增砖加瓦。


信息来源: 浙江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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