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9-1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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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浙江省司法厅采购管理办法》,为做好省司法厅“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项目采购工作,现将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受委托方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入研究,主要内容包括:

1.对我省20年来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为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

2.建构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供给与需求理论模型。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调查问卷,并开展分析。

4.制定调研工作方案,聚焦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社干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赴各地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分层分类分级开展专题调研。

(二)受委托方需向我方提交以下研究成果:

1.汇编包括政府决策、政策文件等相关内容的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文献资料1份。

2.20年来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发展历程研究报告1份(含大事记),字数控制在2万字左右。

3.结合调研数据分析,形成浙江省改进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研究报告1份,字数控制在2万字左右。

4.浙江省改进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领域或重点群体专项资政报告2-3篇,每篇字数控制在3千字左右。

5.浙江省“九五”法治宣传教育建议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5万字左右。

(三)其他相关要求

1.研究成果1、3、4均为2026年10月底前提交。

2.研究成果2于2026年2月底前提交。

3.研究成果5于2025年12月底前提交初稿,根据修改意见后于2026年3月底前提交建议稿。

4.调研工作覆盖全省11个地市20个以上区县和10家以上省直单位。

5.问卷调查数量不少于5000份。

6.研究成果均以符合用稿单位要求为准。

二、预算和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20万元,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三、资质及投标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熟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过省级法治建设相关研究、调查评价等相关课题;二是服务响应高效,执行能力、专业能力强,项目组成员需配备专业人员9人或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人员具有正高级职称、3名人员具有副高级职称;三是专业能力强,项目组成员专业需要包括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统计学等领域。四是根据研究项目推进情况需要,随时选派1名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3.投标人须将相关资质文件、报价单、业绩证明材料、参与项目人员名单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包装,在邮寄单上标注投标项目。

四、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在响应上述内容和要求的情况下,采购小组将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五、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投标报价截止日:2025年9月17日18:00。

咨询电话:0571-87054386。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0号楼(邮政EMS寄送,在封面写明“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项目),郭女士,电话:0571-87052477。


浙江省司法厅            

2025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