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纪厅长赴丽水调研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
- 发布日期: 2025- 05- 19 23: 17
5月16日至17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综合执法办主任戴纪赴丽水调研,详细了解县乡合法性审查、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安置帮教等工作,认真听取丽水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工作介绍,深入剖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乡镇(街道)相关工作负责人座谈交流。
戴纪强调,开展县乡合法性审查,是我省一项重要创制性举措,也是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委“132”总体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不乱为,把提升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紧密结合起来,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紧密结合起来,以审查“三化”为重点,精准施策、攻坚克难,持续推动县乡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一要完善工作流程,推动审查规范化。坚持县乡一体推进,强化合法性审查事项全周期、全链条管理。事前“应纳尽纳”。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审查事项全部纳入必审范围,防止脱管漏管。事中“应审尽审”。健全条块协同机制,分层分类分级规范业务流程和标准,完善未采纳意见沟通机制,坚决杜绝选择性审查、事后审查、规避审查等行为。事后“应备尽备”。建立定期抽查机制,开展制发文件目录与合法性审查事项、报送备案文件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比对核实。加大异议审查力度,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切实发挥监督实效。
二要强化能力支撑,推动审查专业化。加强县乡合法性审查基础人才支撑,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理解支持,合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法审员队伍。要把好选人关。健全县乡法审员制度,使人员配置与审查任务相适应。加强梯队建设,建立动态补员机制,鼓励在编在职人员参加法学专业学历教育或者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要把好能力关。加快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实践实训,稳妥有序探索智能审查应用场景,强化外部智力支撑,切实提升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能力水平。围绕省委“稳拓调优”决策部署,增强大局意识和担当本领,力求在法治框架下寻求最优解,为行政决策提供扎实法律支撑。要把好保障关。探索法审员分级管理制度,配套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最大限度激发法审员内生动力。强化正向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
三要构建责任闭环,推动审查实质化。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各方责任层层压实、同向发力。压实主体之“责”。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更好发挥县级审查中心对乡镇(街道)审查业务的支撑指导作用,推动县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县域内审查资源共建共用共享,确保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压实统筹之“责”。各地党委依法治市、县(市、区)办要把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本地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列为法治建设考核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协调、统筹谋划、督促落实职能,加强合法性审查闭环管理。压实监督之“责”。各地党委依法治市、县(市、区)办要充分发挥督促指导作用,立足“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对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机制运行、队伍建设、履职保障等加强跟踪评估,客观评价审查质效,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调研期间,戴纪厅长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省之江监狱开展督导,围绕综合行政执法“体外循环”、企业精准画像、“四统一、五规范”和“五个查”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部分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专程看望了在庆元县结对帮扶和挂职锻炼的干部,充分肯定他们取得的工作实绩,勉励他们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法治建设。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一同参加调研。
信息来源: 厅法治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