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纪厅长赴湖州调研社区矫正工作
- 发布日期: 2025- 03- 18 21: 16
3月14日至15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戴纪赴湖州市调研社区矫正工作。重点走访调研社区矫正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站点,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分层分级监管、“所所联动”协防、社区矫正长三角区域合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等工作。听取司法行政领域市、县(区)、所三级单位有关工作介绍后,对湖州市法治浙江建设、“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社区矫正联动治理模式等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全省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要求。
戴纪强调,作为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的重要方式,旨在通过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促进违法犯罪人员校准重塑价值观、掌握生存本领技能、顺利融入社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分类精准矫正,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和减少犯罪,持续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安全稳定的预期、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一要紧盯“管得住”,坚决守牢监管防控底线。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是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化工作统筹。重点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风险研判工作体系,健全落实矫正对象“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制度。强化分级管控。把分级分类、全量纳管贯穿矫正全周期,实施高、中风险对象“一人一策”管理,把再犯罪风险评估贯穿矫正工作全过程。强化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司法部及省厅制定下发的系列制度文件要求,细化日常监管、信息填报、档案管理等标准化流程,加强各个环节多跨协同监管,守牢社区矫正对象“不出事”的安全底线。
二要锚定“矫得好”,着力推动平稳融入社会。推动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回归正轨是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坚持一体协同。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贯通提效,对立法空白要及时建言献策,破解新条件下监管难题;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置,落实应收尽收刚性要求;对主动遵规守纪的,要强化正向激励探索“信用矫正”。坚持分类施策。区分矫正对象涉法犯罪类型、工作生活经历、年龄学历层次、个人特长专长等性质、特点,分门归类,细化标准,逐类深入研究制定制度化、机制化、人性化和矫治内容、目标、手段相互匹配粘合的策略方案,切实增强矫正成效、降低成本。坚持合力帮扶。以政府引导、社会化帮扶为主要形式,以促进重新就业、生活为导向,搭建“家庭+社会+企业”帮扶网络,推动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三要聚焦“壮实力”,持续锻造过硬的矫正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过硬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充实矫正力量。深化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机制,深入动员社会力量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社区民警、网格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志愿者等加入矫正小组,弥补矫正机构“管得着但看不见”的短板。提升专业素养。大力开展“法治+心理+教育”复合型人才选拔和培养,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加强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切实增强矫治一线人员专业能力和工作本领。深化廉洁教育,用心打造“清廉矫正2.0工程”。注重数智赋能。升级省级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加大现代先进技术应用力度,注重智慧智能与社区矫正业务深度融合、倍增效力。打通信用矫正评分与省级信用体系兑换通道,修复信用优秀矫正对象原有信用等级,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增添新动能。
四要突出“强保障”,加快夯实社矫工作基础。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是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支撑。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议事日程,聚焦社区矫正工作场所、经费保障、装备配备、手段支持等重要问题,及时予以关心支持、研究解决。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定要求,地方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要站位大局、各司其职,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层层落实。完善评价机制。建立以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教育帮扶成效等为核心内容的“全周期+多维度”评价机制,迭代优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考核涉及社区矫正工作指标,突出结果运用,激励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强担当、勇作为,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之中作出更大贡献。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钱德海一同参加调研。
信息来源: 社区矫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