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培训班在杭州举办
- 发布日期: 2024- 07- 12 10: 52
7月9日至1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举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全体会议等精神,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陈志远出席。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和建设,多次开展法治领域专题学习,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培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的现实所需,是切实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应有之义。要切实增强法治学习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心无旁骛学、带着思考学、严守纪律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法治建设道路砥砺前行,锚定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目标,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浙江实践,努力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多法治力量。一要拓展法治领域改革实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研究谋划更多法治建设创新举措和推进路径,确保法治浙江建设行稳致远。二要拓展法治服务大局实践,找准法治建设与发展大局的结合点,探索创新涉企法治增值化服务模式,持续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国家试点,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三要拓展法治为民解忧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浙江建设社会满意度为重要标尺,系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拓展法治统筹协调实践,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察、示范引领等工作,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培训班上,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商务部有关同志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分别围绕涉外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督察、行政裁决、企业合规等方面开展专题辅导;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法治浙江建设考核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进行解读。各设区市委依法治市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部分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培训。
信息来源: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