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在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
- 发布日期: 2024- 07- 01 08: 19
6月25日至28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举办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出席开班式并授课,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卫列主持开班式并授课,省政府副省长胡伟在开班式上致辞。期间,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兰青以《凝心聚力提质效 锐意进取谋新篇 深入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落地生根》为主题,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浙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主渠道”目标定位,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全省所有市县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复议诉讼比突破2.3。今年1-5月,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45万件,复议诉讼比达到2.8,再创新高。
一、拓渠道、强引流,推动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迭代“浙里复议”在线应用,实现电脑端、手机端、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等“五端”全渠道申请。积极融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建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1029个。完善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强化诉前引流,通过设立窗口、直接转送、在线移交等方式,将行政争议有效引导到行政复议渠道。探索信访事项导入复议改革试点。在杭州、温州、金华、衢州等地开展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导入行政复议试点,初步构建“双向协同、联动共治、实质化解”新格局。
二、抓调解、优服务,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强机构,全流程开展复议调解工作。与法院合力共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复议调解成功率从2019年的26.9%增长至2023年的47.2%,90%以上的复议申请在复议环节实现“定分止争”。复议助企,全天候强化增值化服务。将行政复议纳入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着力实现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完善机制,全方位推动敢调善调。在嘉兴市秀洲区等地试点行政复议调解容错免责机制,着力破解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因怕被追责而不愿调、不敢调等问题。
三、提质效、重监督,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延伸个案办理质效。将负责人参与听证率、复议直接纠错率等指标纳入法治浙江考核,部署开展以案治本、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发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转变。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报告、行政复议决定抄告、案件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等监督指导机制,向前端执法部门有效传导压力。探索“巡回复议”机制。聚焦基层复议力量薄弱、复议监督难落实等问题,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组,开展“巡回复议”,运用就地办案等方式,指导基层统一办案口径和文书格式。
四、勇开拓、强保障,建设行政复议专业化职业化队伍。试点推进行政复议员制度。实施统一政府任命、统一宪法宣誓等“六统一”管理模式,任命行政复议员900余名,队伍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大幅提升。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全域联办”。舟山市统筹人员力量,打破地域限制和分头办案格局,实行统一收案、提级审查,有效破解基层海岛“无案可办”和“无人办案”的矛盾。常态化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多层次业务培训,开展案件评查、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与法院同堂培训,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复议审判人员互派交流机制,促进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信息来源: 复议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