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专题学习(扩大)会

  • 发布日期: 2024- 06- 13 12: 09
  • 浏览次数:

6月12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专题学习(扩大)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劳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钱德海依次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省监狱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戒毒管理局.、厅执法综合处、省乔司监狱、省长湖监狱、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等7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并表态。

厅长84.JPG

会议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理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这项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在理解把握请示报告历史演进中深思,在理解把握请示报告实践价值中体悟,在理解把握请示报告纪律要求中自醒,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胸怀“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知行合一”的行动自觉,推动请示报告意识更加入脑入心,做到自觉请示、主动报告。

IMG_3680.JPG

会议强调,要高度警惕防范在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风险、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风险、制度执行中作风不过硬的风险,对请示报告风险早识别、早筛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会议要求,要对照省委最新要求,把请示报告与履职尽责统一起来,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在学深悟透、严明纪律、监督检查上再发力,把政治导向树得更牢、责任链条压得更实、闭环管理抓得更严,确保请示报告工作更加见行见效,做到应报告尽报告、应请示尽请示。

厅领导班子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两局警院”正职领导,厅机关各处室、省属监所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信息来源: 组织教育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