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调研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 发布日期: 2024- 03- 12 17: 23
3月5日,由司法部主办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调研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上,省司法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以“坚决扛起试点使命担当,奋力书写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浙江答卷”为题作主题发言,交流试点工作经验。
两年来,浙江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唯一省域试点,坚持“以评价促提升、以提升增实效”工作理念,在公民法治素养体系构建、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举措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位领题,强化“全域试点”坚实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作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重要抓手,连续两年高规格召开全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推进会,与省委宣传部共建“五同十个一”工作机制,建立浙江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智库,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素养等三个研究中心。
二是系统谋题,构建“立梁架柱”四大体系。首创了基础理论,率先明确公民法治素养五个方面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素。持续推进以《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为龙头、其他一揽子制度为配套的“1+N”制度体系建设。创造性提出构建以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地方版、行业版为主要内容的省域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探索构建“1-3-5-1”公民法治素养评价体系,研发全国首个公民法治素养量表,开展全省首次公民法治素养调查测评。
三是选点破题,创设“群众有感”观测载体。首创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实践载体,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网络,每年服务、观测对象超过1000万人次。建设“公民法治素养瞭望窗”系统,开发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基准自学自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等子应用。鼓励基层首创探索,江山市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1333”规范化建设体系;宁波市打造观测点“认知、认可、认同、认领、认证”5R模式。
四是创新解题,探索“精准提升”普法模式。在全省推广实施“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精准普法模式,通过知识层面的法治教育、实践层面的习惯养成、思想层面的精神熏陶,增强干部群众普法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统筹全省优秀普法资源,建设普法资源共建共享子场景,不断推动“数字普法”跨部门、跨场景、多业务协同。
下一步,浙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做好提炼、提升、提质“三篇文章”,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浙江特色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硬核成果。
信息来源: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