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坚持立法先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 发布日期: 2024-10-0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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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坚持以立法引领产业升级、推动民族文化发展,助推走好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让立法工作在“精耕”中“突破”。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下设立法协调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出台《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被列为全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法律制度联系点,另建有省市县三级立法联系点12个。二是突出特色立法,让民族风情在“深植”中“浓郁”。出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健全完善《深化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配套政策。同步抓好制度政策贯彻落实,通过成立畲族文化研究会等方式,有序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推动畲族传统节日、风俗、技艺列入国家非遗。三是强化立法赋能,让特色产业在“厚积”中“薄发”。聚焦开发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制定《促进惠明茶产业发展条例》《畲医药发展条例》,促进县域主导产业发展。以地方条例出台为依托,促成“惠明”系列共19件商标所有权顺利完成转移,有效破解长达20年的品牌发展瓶颈。截至8月,全县茶产业产值达7.03亿元,同比增长22.4%。

信息来源: 景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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