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154/2024-00002 发布机构 浙江省司法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 01-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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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解读文件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8、77、8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 01- 03 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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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建议》、第77号提案《关于深化完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第81号提案《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整体智治》收悉。上述三个提案作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系列提案被确定为省政府副省长胡伟领办、省政协副主席张学伟协办的重点提案,由省司法厅主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省政协致公党界别组提出“一张清单管职责亟待进一步厘清”“条块管理在政策落实中存在体制障碍”等问题。民革省委会提出“监管、处罚边界不清、权责不明,部门之间、县乡之间、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之间缺乏统一高效的协调机制,协调与联动难度较大”等问题。民盟省委会提出“部门之间审、监、罚权责衔接不畅,监管缺失难题未解,协作机制仍不完善”“执法职责梳理、执法流程规范、执法人员使用等存在不足”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真研究,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主要做了以下4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执法办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双牵头”机制,17个市和县综合执法办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优化市县两级综合执法办设置,推动实体化运作扩面提质。推动成立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各市执法办主任例会,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改革综合评价指标纳入“八八战略”指标晾晒,全面压实改革攻坚责任。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持续健全执法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精简规范执法事项,整合归并重复执法事项353项,调整取消397项。加强乡镇(街道)赋权指导,出台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承接指引(参考),和《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县乡执法权限,规范乡镇赋权工作。目前,全省乡镇(街道)赋权962个。三是加快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广运用“三书一函”(《行政执法报告书》《行政执法建议书》《行政执法督办单》《行政执法风险提示函》)等机制强化统筹,建强统一指挥平台,对执法监管计划、执法检查、执法力量、执法协作等进行协调指挥,打造“一个平台”管执法格局。聚焦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综合集成多部门跨领域执法监管事项,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提高整体监管效能。目前,已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76件,“综合查一次”实施率60.73%,减少“执法扰企”25.25万户次,相关做法被写入国务院文件复制推广。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监管协同,先后与水利、发展改革(能源)、人防等部门制定协作配合机制。研究起草《浙江省行政执法多跨协同标准》,初步构建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方面制度规范。同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定期收集发布各地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为执法人员具体实践提供参考指引。

下一步,一是指导市县综合执法指导办落实职能作用,推动政府对行政执法管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统筹各部门执法监管计划,构建执法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二是推进县乡两级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建设,统筹指挥调度全市行政执法计划、力量、装备、人员,实现行政执法指令处置、反馈、办案、评价全闭环。三是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间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配合制度,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体执法效能。四是组建由各条线业务专家组成的培训师资库,汇编各领域指导案例,加大对基层执法指导、培训力度,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得住、管得好”。

二、关于锻造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民盟省委会提出“执法下沉人员与体制编制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执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够长期存在”问题。民革省委会提出“基层执法力量不够强,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执法事项划转所要求的执法力量和执法专业性不匹配”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坚持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质效的基础性工程,主要做了以下3项工作:一是完成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筹备召开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推进会,全面评估试点成效,积极向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争取试点扩面。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专题举办三期全省行政执法队伍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培训班,对全省30400余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进行为期5天的专题培训,这是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以来,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规格最高、覆盖范围最广、参训人数最多的一次培训,基层反响良好。同时,其他部门也积极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如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强队砺剑”工程,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三是深化“枫桥式”综合执法队建设。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枫桥式”综合执法队91个。

下一步,一是加快出台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三年轮训行动计划,推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升能力和水平。二是研究制定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沉执法人员“县属乡用”管理机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下沉标准,确保执法人员下得去、稳得住、能办案。三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队伍主题教育,着力打造“干净加干事、干事且干净”的执法铁军。

三、关于提升市场主体改革获得感幸福感

民盟省委会提出“大综合改革与市场主体合规管理、部门监管难以同步”问题,导致市场主体受检压力不减反增,改革获得感降低。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以来,省司法厅、省委编办起草并以省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相关工作写入《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努力以高水平执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了4方面工作:一是创新开展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强化高频涉法风险的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推动执法从“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转变。二是大力推广“首违不罚”。全面梳理涉企执法条款,细化轻微违法情形,制定从轻、减轻、免罚标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25个执法领域已建立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今年以来涉企不予处罚案件同比增长24.5 %。三是积极推进“简案快办”。推动行政处罚案件应简尽简,推行电子送达、电子缴纳,实现当事人“少跑腿”,今年以来全省简易程序掌上办理率达94.4%。四是探索开展涉企信用修复。推广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向违法企业一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对违法行为后果轻微、整改到位、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予以信用修复。

下一步,一是项目化、清单化抓好省两办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细落实。二是高质量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32措施,聚焦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研究细化措施,编制方案和手册,努力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执法温度。三是聚焦企业反映的多头重复执法、低效执法等问题,推动行政行为码向前端场景延伸,着力做到“未赋码、不检查”,切实减少执法扰企现象。四是积极探索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合法经营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打造我省改革又一标志性成果。

四、关于打造实战实效的执法数字应用

民革省委会提出“数字化改革相对滞后,应用场景需要迭代升级”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以来,我们迭代升级“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推动监管执法事项全上平台、执法协同指挥全屏掌控、行政执法效能全面画像,主要做了以下3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数据贯通。完成建设部门条线自建处罚办案系统整合融合,全面贯通1364个乡镇(街道)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网格事件处置率达99.7%,实现不同平台线索共享,执法指挥直达移动执法端。二是创新推广“行政行为码”。聚焦监管任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全链条,推进“一码查询、一码关联、一码追踪”,今年以来累计赋码199万个,有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加快构建“执法扰企”监督模型。智能分析涉企高频投诉举报、检查处罚等数据,自动生成违法裁量、执法扰企等预警信息。今年以来,监测并处置涉企执法线索1300余条。

下一步,一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专业部门处罚办案系统整合融合,提升与基层智治系统涉行政执法网格事件贯通和数据共享。二是贯通各领域非现场监管特色应用,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推动执法监管从事后处置向预警预测、主动干预转变。三是构建行政行为智能AI辅助系统,做强智能化执法监管大脑,提升综合分析、前端感知、合法性审查、行政裁量和监测预警能力。

五、关于强化规范有力的执法配套保障

省政协致公党界别组提出“各地改革保障不平衡差距较大”“基层行政执法法治力量不足”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不断加大向中央争取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改革基层基础建设,主要做了以下3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统一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加强向中央改革办、财政部、司法部等国家部委汇报沟通,省委改革办向中央改革办汇报的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目前财政部已会商司法部办理。二是积极争取人员津补贴政策保障。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多次实地调研、组织会商,研究争取中央政策支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三是强化基层法治保障。坚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与改革一体推进,指导加强市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配强赋权乡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做深“律师驻队”服务机制,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法治支撑。

下一步,一是加大乡镇法制员全配备、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全覆盖工作力度,探索创新线上法制审核模式,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二是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在编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法制审核岗位人员持证率。三是强化执法保障,继续向中央争取待遇、服装等政策支持,加快统一综合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探索打造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最后,再次感谢省政协致公党界别组、民革省委会、民盟省委会对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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