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154/2024-00008 发布机构 浙江省司法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 01- 03
文  号 有 效 性
统一编号 解读文件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衢1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 01- 03 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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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衢13号建议《关于建强基层治理综合体推动“大综合一体化”加速跑的建议》收悉。您以衢州市为样本,精准分析现阶段“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4方面问题,并针对性提出明确权责完善“制”、上下贯通抓好“智”、规范保障提升“质”、高效协同精准“治”的意见建议,对推动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实走深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建议主办单位,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走访座谈,结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改革进展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将这项改革作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易炼红指出,要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到规范执法有尺度、柔性执法有温度、监督执法有法度;省长王浩强调,要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强力统筹推进下,改革国家试点工作蹄疾步稳、有力实施,取得了一系列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

一是“一张清单”管好执法事项。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法事项总清单,涵盖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和乡镇(街道)执法清单,其中综合执法清单1355项,覆盖62.5%执法领域,超出国家试点方案规定的60%目标值,执法工作综合集成度显著提升。

二是“一支队伍”整合执法力量。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专业执法队伍普遍控制在8支以内,专业执法队伍数量精简到686支、精简率超50%。着力规范执法队伍机构性质,经参照管理重新认定后,纳入行政或参公序列的执法队伍占比从62.7%上升87.8%。推动88%执法力量下沉县乡两级,其中乡镇(街道)占60%以上。圆满完成嘉兴、余姚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国家试点。

三是“一个平台”推动提质增效。“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全面贯通省市县乡,执法单位100%入驻,执法监管事项100%上平台运行,初步实现业务全在线、流程全透明、监督全覆盖、风险早感知。创新推广“行政行为码”,覆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13类应用类型,做到“一码查询、一码关联、一码追踪”。

四是“一次检查”创新执法模式。在餐饮服务、工程建设、教育民生等涉及多部门监管的领域,积极探索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率达到54.4%,形成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72件,烦企扰民的多头执法问题显著减少。

五是“一套制度”强化政策支撑。构建形成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主干,以《“综合查一次”指导意见》《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配套的执法制度体系,推动改革成果实现制度固化。我省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得到中央改革办、中央编办、司法部等国家部委充分肯定,“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一件事”、首违不罚等经验做法全国推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所提的意见与建议,非常重要、及时,我厅将充分吸纳并用于指导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执法事项精准落地上改革攻坚。一是动态完善赋权执法事项。进一步优化部门间、县乡间执法职责配置,聚焦乡镇一级,着眼“接得住、用得好”,大力探索乡镇(街道)分类赋权模式。以制定实施《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指南》为抓手,按不同类型进行合理赋权,对没有需求、不够匹配、难以承接的执法事项,及时进行优化调整。二是加强执法事项综合集成。总结深化“综合查一次”和执法监管“一件事”有效做法,强化执法监管计划统筹,加大简单事项委托查、专业事项联合查的力度,更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事项实施率。督促综合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严格按赋权事项履行好法定职责,推动乡镇(街道)通过网格上报、社区走访、投诉处理等方式提高赋权事项实施率;指导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执法划转事项的业务指导,推动专业领域执法事项有效实施。

(二)在加强执法监管协同上改革攻坚。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执行有力、闭环管理的执法监管体系,推动执法监管从“各自为战”向“各进一步”转变。一是推进执法指挥全贯通。依托县级基层社会治理中心,建好用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贯通形成县乡一体的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综合执法办牵头抓总作用,通过通报执法动态情况、提出执法实施建议、开展执法督查督办等,有效加强对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二是推进执法协同全链条。横向上,抓紧研究制定全省行政执法多跨协同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监管执法问题发现、办案协作、事件事故复盘倒查追责、行刑衔接等机制;纵向上,全面实行“双指导、双联系”制度,上级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综合执法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的业务指导,市县综合执法部门及乡镇一级可直接向上级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沟通对接有关执法监管事宜。三是推进执法监督全方位。强化内部监督,全覆盖推行基层法制审核,推广完善“律师驻队”服务等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注重发挥人大监督、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执法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在创新方式优化服务上改革攻坚。一是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更新执法领域自由裁量权基准,依法制定免罚清单。推广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通过推行首次违法预警提示、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方式,推动构建“事前提醒提示、事中无事不扰、事后免罚轻罚”的柔性监管体系,实行包容审慎执法。二是大力推行“信用+执法监管”模式。强化信用在规范市场行为中的导向和约束作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着力破除传统行政执法“重处罚轻劝导”、“以罚代管”难题,推广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违法行为后果轻微、整改到位、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在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予以信用修复。三是显著提升数字执法实战实效。加快迭代完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积极探索AI巡查、无人机巡航等智能化“非现场执法”模式,以数字赋能提升执法效能。规范远程执法流程,提高电子证据时效性、公信力,健全电子证据采集、存储、使用机制,积极推动简易案件证据保全、快办快结。

(四)在锻造素质过硬队伍上改革攻坚。一是坚持政治建队。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二是坚持专业强队。构建统筹协同的培训组织体系、分级分类的培训实施体系、共建共享的培训资源体系、智慧集成的数字培训体系,举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专题培训班,常态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建立健全“律师驻队”服务机制,探索创新线上法制审核模式,推进基层法制审核高质量全覆盖。三是坚持从严治队。通过改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格执行编外辅助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等制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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