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波副厅长赴余杭区调研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工作
- 发布日期: 2024- 01- 25 16: 51
根据省委“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践行“四下基层”要求,1月23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赴余杭区调研调解和司法所建设工作。其间,实地走访了余杭区中泰街道泰和天平调解中心、中泰司法所,慰问了调解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并与调解员深入座谈交流。
徐晓波对省人民调解协会和余杭区组织动员政法退休干警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参与调解,主动服务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指出要持续放大泰和天平调解中心优势,争取成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样板、全省市场化解纷的试验田、展示人民调解员形象的窗口。
徐晓波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一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调解理念。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要将普法融入调解工作中去,加强以案释法,让每一个案件的调解过程都成为法治宣传过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坚持“法治化、专业化”的工作方向。要突出依法调解、综合施策,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化解;要加大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塑造调解工作品牌,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首选率。三是坚持“成功率、满意度”的检验标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需求,进一步优化机制、整合资源,强化部门联动、数字赋能,不断提高调解能力水平和调解的成功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省人民调解协会、余杭区司法局和中泰街道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信息来源: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余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