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出台全民健身条例

  • 发布日期: 2023-05-0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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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坚持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促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一是强化制度设计,解决“如何保障”问题。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重点保障公共体育场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有关场馆建设。实行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制度,解决全民健身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实行有公众参与的监督评估制度,将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评价及时反馈汇总,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二是统筹建设布局,解决“去哪健身”问题。扩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明确市县镇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要求。提高已建设施利用率,各级国家机关的体育健身设施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专用设施,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鼓励依法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配置全民健身设施。三是推进服务指导,解决“怎么健身”问题。加强多维融合,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和教育、健康、旅游深度融合,推行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健身培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广泛开展公益性体育技能培训。加强科学指导,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村(社区)应当配备相应数量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科学的健身指导和服务。

信息来源: 嘉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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