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水萍局长带队赴平阳县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 2023- 05- 15 09: 56
5月10-11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行政复议局局长曹水萍率调研组赴平阳县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立法调研。
调研组召开了由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大数据等部门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屠宰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村产品批发经营企业、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和食用农产集中交易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市场主体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参加的立法座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就规定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追溯类别与品种、追溯主体类型、追溯系统贯通、市场主体信息录入内容、数据安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激励措施、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等重点条款开展了深入交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曹水萍对平阳的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曹水萍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在制定规定过程中认识“三大意义”。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指示的重要举措,是降低企业市场交易成本,运用数字化手段倒逼和引导生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食品安全全程控制的监管机制创新。“浙食链”是我省数字化改革的一项标志性成果,通过立法加以固化、总结和提升,同时规范和保障其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二要稳步推进,在制定规定过程中处理好“三对关系”。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推进,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在系统贯通、录入方式、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等方面设计针对性措施,让企业在监管上“无感”,在服务上更“有感”。处理好高风险和可行性的关系,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哪些类别要追溯、哪些主体要录入、哪些信息要上传予以重点论证,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处理好处罚与激励的关系,在合法合理设定罚则的基础上,对保障激励性条款予以重点研究,真正让将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从一种市场主体外部性的义务转变为内生性的一种行为。三要务实管用,在制定规定过程中坚持“两个导向”。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聚焦当前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工作的痛难点问题,运用立法措施、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制度规范予以精准解决,对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吸纳,更好地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调研组还就《关于推动行政异议制度地方立法的建议》与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当面沟通。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信息来源: 厅立法一处、温州市司法局、平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