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保护区海钓管理立法

  • 发布日期: 2023-03-0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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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令公布,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海钓管理领域的创制性立法,该规章旨在规范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内的海钓行为,以地方立法固化保护区内多年来的海钓管理经验做法,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海钓活动安全、有序发展。一是健全海钓管理体制。明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海钓行为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细化市、县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在保护区钓场日常巡护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生态环境、海事等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便利海钓许可证申请。根据《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关于海钓许可证的设定,明确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允许委托申领,并规定了许可证应当载明的内容、统一文本式样要求以及许可证的期限、补发和注销情形。三是细化海钓行为规范。明确对保护区海钓资源采取禁钓区、禁钓期、禁钓鱼种、渔获物标准、渔获物限额等保护性管理措施及实施相关措施的程序,并对较为常见的违反海钓行为管理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行为进行规制。四是加强海钓船舶管理。明确在保护区内从事海钓活动的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船舶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以及上位法规定的取得统一标识等要求。五是保障海钓产业发展。明确了大型海钓赛事设定临时专用赛区海域的程序,以保障赛事的正常有序和公平公正;规定海钓经营、服务组织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对参加其组织的海钓活动的人员,在海钓活动前开展有关海钓行为规范、安全应急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信息来源: 舟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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