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积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工作

  • 发布日期: 2023-10-1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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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针对地区间法制需求日益多样化与区域一体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积极探索边际城市协同立法,助力实现立一个法规解决区域内一类事的效果,助力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一是“市内认可+区域支持”构建区域协同立法机制。修订《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程序规定》,明确将协同立法机制纳入其中,为构建四省边际区域治理法规和制度体系提供立法支撑。与安徽黄山、江西上饶、福建南平等地对接,建立区域立法会商机制,明确双方可根据自身立法需求,提出跨行政区域协同的内容,通过书面征求区域内其他省市的立法机构意见,达成一致后再予施行,推动立法内容双方互认,目前已举行3次会商。二是“立法建议+机制转化”协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与安徽黄山、江西上饶、福建南平等地开展座谈,对经济优劣势、行政壁垒、产业市场分布情况、居民消费特征、矛盾集中领域等事项开展剖析研判,经过6轮座谈研讨,共形成15条建议,吸纳进《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针对部分可行性建议,直接转化为机制试运行,为衢黄南饶联盟花园和衢饶示范区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今年以来,衢黄南饶联盟花园沿线旅游收入增收17%,矛盾纠纷率下降近32%。三是“协同调研+沟通协商”共谋区域文化特色保障。聚焦四省交界的县市区内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突出的问题,赴安徽黄山、江西上饶、福建南平等地开展立法调研,与当地立法机构、企业主、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沟通探讨,共吸收意见建议12条,制定了《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为周边地市立法起到借鉴作用。


信息来源: 衢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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