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深化新型城镇改革探索

  • 发布日期: 2023-01-29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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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草案)》),深化探索实施“市管社区”新模式,护航龙港市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一是探索扁平化城镇改革。针对不设乡镇(街道)实行“市管社区”的特殊情况,《条例(草案)》明确建立龙港市政府及其部门直接联系服务社区工作机制,采取分片服务、人员派驻、定期走访、数字赋能等方式依法履职。基于“大部制”“扁平化”改革,明确龙港市职能单位各司其职,做好内部融合优化、信息共享和服务下沉。龙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加强与居民等的联系沟通。二是凸显社区自治优势。针对龙港“撤镇设市”后政府及其部门“人少事不少”的客观情况,《条例(草案)》要求秉承放权惠民的原则,鼓励将政府职责中服务性、事务性的工作事项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居民委员会、社会力量承担。在社区治理运行保障上,实行社区工作清单化,建立社区治理经费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依法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要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融入居民公约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居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破解龙港现有社区多由村直接改制而来存在的公民素养参差不齐、服务管理能力弱等问题。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建立覆盖龙港市社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居民理性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信息来源: 温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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