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建立“三大机制”推动形成法治监督大格局
- 发布日期: 2022- 09- 08 17: 48
常山县司法局坚持机制“贯通”先行,探索建立“三大机制”,逐步构建衔接有序、协同高效、形成合力的法治监督体系。一是建立协同联动巡察机制。突出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内容,确保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同部署、同落实、同反馈、同整改。结合被督察单位三定方案,提前分析研判,“靶向”制定督查计划清单,确保督查精准有效。抽调县纪委等重点法治部门专业人员组建“4+N”法治督察队伍,紧密衔接县委巡察,同步开展法治督察,实现力量整合、业务统筹、优势互补、结果运用共享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共督察单位10家。二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围绕法治建设工作11大类46项内容,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谈话等形式,全方位推进对被督察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综合”体检。针对督察发现的线索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张单子”移交县纪委案件管理室,案管室对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高效受理、集中管理,单独建立台账,如发现重要问题,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今年以来共发现并移交线索2条,纪委立案2条。三是建立问题通报问责机制。经县纪委认真分析研判,快速分办问题线索,及时形成处理意见,由县委依法治县办以书面督察意见书的形式告知被督察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同时针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县纪委进行责任认定及追究,真正达到打通关节、疏通堵点、传导压力的效果。今年以来共通报问题30项,问责行政败诉案件责任人员2人。
信息来源: 常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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