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复议机构“多端”引流 打造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
- 发布日期: 2022- 09- 02 18: 42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聚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方位、多举措加强行政争议引流工作,推动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实现政府自我监督、自我纠错。今年上半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518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722件,复议申请和诉讼案件比值为1.12。一是诉讼引流促高效化解。依托社会治理中心、法院立案大厅,畅通引流渠道,对案情复杂、影响面广或涉及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的重大案件,第一时间引流至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复议窗口),针对性开展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类、交警执法类、行政履职类、行政处罚类等一般案件,通过宣传行政复议法定办案期限短、维权时间成本少等制度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信访引流促依法化解。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协作对接,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实时引流机制。当事人向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信访部门审查发现事项可能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第一时间联系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实时启动审核反馈,对经审核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由信访部门引导当事人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避免当事人多跑路。如杭州市实施信访引流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已收到信访部门引流案件120余起,占新收复议申请总数的24.6%。三是执法引流促内部化解。注重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高频”部门的源头引流功能,全面规范在执法文书中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和申请期限,确保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与执法行为作出同步落实、同步到位。通过推进“以案治本”、开展业务培训、合力规范指引等方式,加强联动协作,强化同向发力,推动“有意见去法院告”向“有争议找复议”转变。如嘉兴市将行政复议资源集聚到机场建设、城市改造等执法现场,为重大项目合法落地保驾护航。四是内部引流促多元化解。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设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网格,通过播放行政复议宣传视频,投放行政复议指南手册等,不断扩大行政复议社会影响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对申请人到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的相关行政争议,即时进行“受理前调解”,未能化解的优先引入行政复议渠道,并提供行政复议咨询解答、文书代写、接收转送等服务,实现“零距离引流、一站式服务”。如宁波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复议申请和诉讼案件比值从2021年的1.13提高至今年上半年的1.36。
信息来源: 复议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