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司法局三举措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 发布日期: 2022-08-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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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示范作用,持续擦亮“美丽乡村 无法不美”工作品牌,深入推进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5个。一是坚持高位谋划,强化示范创建顶层设计。安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始终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八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出台《安吉县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将“民主法治(社区)”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通过压实责任、强化考核,调动基层组织创建积极性,不断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坚持整合资源,凝聚示范创建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形成了由县局抓主干,司法所具体抓落实,村(社区)相互配合的三级创建工作格局,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村(社区)提供全面法律支持,重点做好合同审查、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在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发挥其“五员三干”作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群众参与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坚持典型引领,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结合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筛选确立一批法治基础好,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全的村(社区)作为示范点,由各司法所指导完善民主法治方面的各类制度及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建设,将示范点打造成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工作得力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先进典型。通过将这些示范村(社区)作为观摩创建示范点推介给各创建意向村(社区)参观学习,以点带面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程。

信息来源: 安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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