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在全国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经验交流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 发布日期: 2022-07-2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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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应急管理部组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专题现场培训。期间,相关省份重点对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会上,省应急管理厅首先介绍了我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省厅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率先在全国出台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责任。二是强化支撑保障,夯实整治工作基础。积极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和省市县三级自查自改,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内容,细化21类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明确检查要求,量化检查指标,细化检查方法,统一全省执法标准。三是信息化赋能监管,高效推进专项整治。深化运用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服务,借助人社、教育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功能,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工作效能。四是强化联动执法,一查到底。对于应急部工作动态通报中提及的问题机构在我省执业情况,省市县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双管齐下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期间,我省共检查66家安全评价机构(其中省内19家、省外47家),检查安全评价项目4663个,发现一般违法行为3358项,罚款143.72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2家。

会上还介绍了我省深化安全评价改革的有关做法:一是出台标准规范,开发全过程监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互联互通。计划出台《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控制管理规范》,结合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开发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全过程监管系统,通过报告数据实时共享,实现跨部门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助力全省政务服务优化升级。二是健全信用体系,发挥协会作用,提升行业自律能力。指导省安全生产协会出台《浙江省安全评价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制度和标准(试行)》,邀请专家对评价机构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年度优秀报告与机构,并进行公开。


信息来源: 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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