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成立全省首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

  • 发布日期: 2022-07-28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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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司法局深入推进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步探索形成机构明确、制度完善、模式创新的试点工作经验。一是成立专门监督机构。与市委编办协调对接,在兰溪市、东阳市挂牌设立全省首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统筹本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在兰溪市、东阳市所辖34个乡镇(街道)和浦江县白马镇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办公室),加大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同时,整合监督资源,成立涵盖行政执法部门、专业领域专家的监督人员库,目前已组织专项监督11次,随机检查处罚案卷1.3万余件。二是构建监管闭环体系。明确监督范围,细化行政执法协调职责,梳理形成市、县、乡三级协调监督清单。规范监督流程,制定执法人员培训、重大事项协调、执法工作检查、监督结果反馈等制度,提高监督队伍履职能力,标准化推进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督促整改提升,建立与人大、派出法庭、派驻检察室、市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协作机制,互通监督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相关制度文件15项。三是探索数字监管模式。在开设举报热线、投诉窗口的基础上,开通线上线索搜集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或意见建议,其中“白马微政事”平台已收到执法类线索20余条。组建行政执法微监督队伍,探索建设行政执法“一键监督平台”,重构重塑线索归集、任务指派、监督整改工作流程,实现监督问题即发现、即交办、即整改、即反馈,目前全市已通过“微监督”模式发现并处置各类监督问题340余件。

信息来源: 金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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