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在全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 发布日期: 2022-06-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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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在京召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王通林以视频形式作交流发言。

一年来,我省以争当农村改革探路者、城乡融合先行者和乡村振兴排头兵的自觉和担当,认真抓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依法促进乡村振兴,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地方立法。我省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主题主线,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工程、重大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将“千万工程”、高效生态农业、山海协作、农村指导员、数字浙江等上升为法律规范,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持续擦亮浙江“三农”金名片。

二是把握目标方位,抓实学习宣传。坚持全方位、分层次、多渠道解读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依托公务员云讲堂举办专题宣讲,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30余万人参加学习;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进“农家书屋”活动,赠送法律和法规单行本10万册;结合嘉兴南湖举办农民丰收节全国主场活动,联动100个市、县分会场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主题宣贯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共识,凝聚合力。

三是坚守职责定位,抓深贯彻落实。坚决履行法定职责,把《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到“三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率先出台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压实市、县、乡、村书记责任;强化要素保障,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谋划实施浙江“三农”新基建、农业“双强”等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深入实施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三大行动,2021,年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707亿元、同比增长15.9%;农民收入突破3.5万元、同比增长10.4%;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4,连续9年呈缩小态势。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问题整改,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信息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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