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波副厅长出席“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 发布日期: 2022- 05- 20 11: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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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省商务厅举行。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副局长李增力通过视频作专题报告,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致辞;省商务厅副厅长高秉学、省司法厅副厅长徐晓波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徐晓波在讲话中指出,浙江是外向型经济大省、侨胞大省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做好外经贸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既是我省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的现实需要,也是应对国际经济新形势、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外经贸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着眼市场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在“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中贡献浙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力量,展示浙江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形象。

徐晓波指出,近年来,在服务外经贸活动方面,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总结以往外经贸法律服务方面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要组织引导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托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等平台,开展外经贸企业“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活动,协助外经贸企业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梳理,把法律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作用,为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合规经营当好“法律参谋”。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以案释法,引导外经贸企业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生产经营。要进一步做好公证、仲裁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涉外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化解,用法律护航外经贸活动顺利进行。

徐晓波强调,要以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外经贸法律服务机制。要鼓励和引导我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参与企业涉外商事交易尽职调查,做好涉外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代理工作,切实维护我省涉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立足浙江中小企业多的特点,探索打包式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降低企业法律服务成本。要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外经贸法律服务律师团团长崔海燕在启动仪式上作表态发言。

信息来源: 律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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