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三举措完善立法工作体系

  • 发布日期: 2022-03-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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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围绕海洋立法需求。聚焦海岛民生、海洋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和旅游局等10家单位建立健全立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了解立法需要,2021年共召开2次,推动建立立法项目6个;对全市13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筛选20个重点规范性文件纳入地方立法项目库,拟推动上升成为地方立法。二是整合海岛立法资源。建立12家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7家立法工作民营企业联系点和由20名市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专家库,加强关于海洋特色领域的立法建议征集,打造“民意快艇”;与浙江海洋大学携手打造实体化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积极发挥高校学者对海洋立法实践的智力支持;选聘120名来自法律、政治、经济、管理、语言文字等5个领域的政府立法志愿者。2021年,累计收到立法建议20条。三是建立健全立法机制。采用“专题会议+任务清单+配套制度+专项监督”的组合拳压实贯彻落实责任,在全省首创配套规定与法规规章草案同步研究、起草、实施的“三个同步”机制;出台《舟山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立法的评估工作,2021年共对《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立法效果评估。


信息来源: 舟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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