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 01- 27 09: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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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主要通过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ft.zj.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本机关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22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04条。本机关还采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方式主动公开信息,2021年在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浙江普法”发布信息2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均未审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国务院报告格式确定的20种具体处理决定类型,已办结的28件答复分类情况如下:予以公开9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4件(其中三项内部事务信息2件,行政执法案卷2件),无法提供7件(均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不予处理6件(其中信访投诉类4件,重复申请类2件),其他处理2件(为逾期不补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纳入清理文件213件,其中作为内部工作指导性文件调整后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5件,清理时已被其他文件废止的9件,实际纳入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99件。本年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3件为对原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废止84件,现行有效107件(含拟修改5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更新政策文件156件。统一公开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行政法制研究室、省戒毒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10家下属单位的预决算。政策解读方面,联合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围绕“共同富裕”“法治实践”等主题,制作播出5期《法治的力量》、10期《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厅新闻发言人参与1期《有请发言人》访谈。回应公众关切方面,公开征集政府立法草案意见12次,反馈意见征集情况14次;主办省“两会”建议提案13件,会办70件,公开主办答复9件;部署开展“法雨春风”、“让群众打得起‘官司’”等爱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四)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厅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库数据设置,优化栏目类型,有效归集数据,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有效性分类标注,确保发布要素齐全、信息内容正确,方便群众检索。二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市域通办、跨市转办,新上线运行浙江省司法鉴定综合管理平台和律师职业素养综合评价系统,完善运用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智慧移动调解系统,2021年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5.6万件,全省共调处纠纷41.08万件,调解满意率达96.2%。三是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率达99.8%,初步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执法全闭环,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与保障

严格执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细化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强调节点管控,提高答复质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日常绩效考核。本机关上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良好。本年度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好差评按期整改率100%。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促进解决“同案不同判”等问题,持续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和省政府网站刊发推广。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省管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核的专题内容,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省政府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84

10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口径:省司法厅使用的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85.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1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1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1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权威发布和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厅门户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的功能仍需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浙江普法”聚焦全省普法宣传工作较多,发布与本机关职能相关政策、解读及政务服务内容较少。

下一步本机关将夯实主动公开内容,细化公开内容,单设政务新媒体,进一步健全顺畅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机制,强化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征集;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拓展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更好发挥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改革,完善以“12348浙江法网”为统领的智慧型法律服务机制,助力打造“掌上办事之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

如需了解本机关更多政府信息,请通过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询。



浙江省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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