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正式发布
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将在八个“更加”基础上实现八个“率先突破

  • 发布日期: 2022- 01- 27 09: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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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为推动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从“事”到“制度”“治理”“智慧”的转变,2021年1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浙江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蒋建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省大数据局副局长蒋汝忠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五年浙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政府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高站位、高标准、高起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

各级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位置,形成党委牵头抓总、“一把手”负总责、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省委设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政府设立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亲民便民

数字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一件事”集成改革纵深推进,“浙里办”日活跃用户260万,全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85%。积极清理证明事项,共让群众少提交证明4000多万件,成为全国保留地方设定证明事项最少的省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成为全国首个告知承诺事项破百省份。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868.47万户,比2015年底净增近400万户,基本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

制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有力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制度供给更加及时有效

在全国率先出台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地方创制性立法,创新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以高质量制度建设引领和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路径更加成熟定型

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全国唯一的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部门,率先将23个领域752项行政处罚事项统一纳入综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已有102个乡镇(街道)以自己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制定全国首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改革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执法行为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地,创新推行“教科书式”执法、非现场执法,探索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嘉兴试点时减少重复检查比例达45%,这项经验被国务院发文推广。建成全国首个投用的“互联网+监管”省级子平台,综合考评得分位居全国第一。


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更加有力有效

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浙江模式”,在义乌市成立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局,集中一级政府行政复议职责,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局均已设立并挂牌运行。率先建设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从2015年的21%上升到2021年的39.2%,领跑全国。


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法试点。每年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创成首批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市县3个、示范项目2个,培育形成40个最佳实践。健全政府内部、专业机构、社会公众“三维一体”的考评机制,全省设区市法治建设总体满意度从2015年的75.34%提升至2020年的92.25%。


《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八个突破”


在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上率先突破

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实现各类矛盾纠纷90%以上化解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健全清单化履职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


在加快建设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省上率先突破

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加强公平竞争和反垄断审查。高质量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


在加快探索地方政府自主性先行性立法的高效路径上率先突破

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出台一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急需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到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率低于3%。


在加快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上率先突破

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环保邻避类项目、民生类政策等社会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制度。


在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上率先突破

坚持“一张清单管理、一支队伍执法、一体化联动、一平台统筹”,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闭环。到2025年,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


在加快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上率先突破

坚持调解优先,全省信访量、万人成讼率实现逐年下降。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逐步提高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比重。稳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升出庭应诉实际效果。


在加快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上率先突破

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巡察范围。加快构建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指数评价体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在加快以数字化牵引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

充分发挥数字先行优势,深入谋划多跨场景应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谋划、决策、执行、督察、反馈等数字化闭环运行。

下一步,浙江将严格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部署安排,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加快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中实现法治政府率先突破,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信息来源: 调研督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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