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司法局着力打造“四大矫务公开”体系

  • 发布日期: 2021-09-2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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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局全面建立“矫务公开”平台,实现矫务公开数据一体化运用的高度融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建立管用可行的公开制度体系。市、县司法局成立矫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供稿—审核—发布(退回)等闭环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三公开、四公示”和司法所合议、县司法局评查审核等集体研究制度。制订出台《社区矫正矫务公开指南》,划定9大项27子项信息公开细化标准。出台《丽水市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办法(试行)》《丽水市社区矫正矫务公开工作方案》等制度,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情况汇报和通报等十项工作机制,加强矫务公开考评和监督,将开展矫务公开情况纳入社区矫正考核指标。

二、完善精准精细的矫务公开流程体系。按照构建矫务工作全流程周期管理的制度,建立完善的全链条、无缝隙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图,将公开主体、对象、内容等信息绘制在一条工作时间轴上,一轴到底,精准、清晰展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全流程过程。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矫正对象及其亲属公开政策规定、公示工作内容、自助查询、反馈申请办理情况、畅通投诉渠道等,以公开透明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更加规范、更加公平。

三、构建三位一体的矫务监督体系。社区矫正机构每月向公安、检察院、纪检部门通报当月重点事项,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的入矫评估、交付、监管、变更、解矫等执法环节的全程监督,及时查纠有关问题与不足,形成监督、反馈、整改、完善有序衔接的链条体系。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全方位、多维度共同监督,营造了全社会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浓厚氛围。通过选聘矫务监督员、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保障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零距离感受“阳光矫务”。

四、拓展多维度的矫务公开渠道体系。打造线上公开“主阵地”,利用司法局门户网站增加公开力度,在“丽水司法”微信公众号增设“矫务公开”专栏,影响力日益明显,动态信息平均点击率1200次,累计访问量6.5万次。完善线下公开“辅渠道”,每年举行一次新闻发布(通气)会或媒体记者见面会,在各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公开栏(墙),通过现场体验教育矫正VR场景,融合“智慧矫正”提升社区矫正的透明度。用主动“请进来”“走出去”方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等参观了解社区矫正中心,召开家属谈心谈话会、社区矫正主题研讨会、意见建议征集会等,主动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新成效、新做法,今年全市累计举办开放日活动15场次,300余名代表参与。

信息来源: 丽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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