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创新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制度

  • 发布日期: 2021-09-2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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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吉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在保护森林资源、守护绿水青山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林业部门非诉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林业部门的一道难题。近期,安吉县林业局主动对接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实施办法》,并由安吉县人民法院发出了全国首张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切实推动破解林业部门非诉案件执行难问题

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是在县林业主管部门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因被责令的相关义务未全面履行,县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或依职权,对符合条件的森林资源损害主体作出责令其限期履行相关义务的司法强制命令。县检察院对被申请人因拒不履行《督促令》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请民事公益诉讼。

安吉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协同治理为路径,在森林资源毁坏鉴定、修复方案制定、申请督促令、裁定下达督促令、履行验收、民事公益诉讼等环节各司其职、紧密合作,努力破解行政执法执行难问题,守护绿水青山,持续擦亮“绿色”品牌。


信息来源: 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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