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腾高副厅长带队赴舟山市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 2021- 09- 26 1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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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24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方腾高带队,由省司法厅与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组成立法调研组,赴舟山市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调研。

为了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座谈会除邀请舟山市相关部门外,还邀请了舟山海关、舟山海事、人行舟山市中心支行、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乡镇(街道)、学校、医院、金融、服务业等单位代表及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会。与会人员重点就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油气全产业链发展、液化天然气加注、大宗商品场外交易;产假、托育机构建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时对调研文本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方腾高副厅长对舟山市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下一步,就做好条例审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大局,自贸试验区条例是适应国务院赋权扩区政策落地,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在空间布局、功能定位、改革创新等方面变化的客观需要;人口问题是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问题,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要让条例的主要制度措施成为贯彻落实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窗口”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作的使命感。二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对于自贸试验区条例,要进一步梳理管理体制、地方权限上的实际问题,充分了解和掌握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发展状况,主动对接、倾听和回应企业需求,推动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发展;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充分听取各方面代表的意见,特别是产假和相关生育激励措施等问题,要统筹考虑,获取“最大公约数”。三要进一步研究有关意见,对调研中听取的意见建议以及困难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对策,科学论证,主动对接、回应需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调研组还实地走访了舟山大宗商品交易金融服务中心。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郁海萌、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徐龙仁、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信息来源: 厅立法一处、立法三处、舟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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