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五心”工作法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 发布日期: 2021-09-1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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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良性回归社会,海宁市司法局创新“五心”工作法,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水平,全力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者”和“引路人”。

一、“正心”砌稳日常监管的“基础墙”。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信息化核查力度,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落实完善“2881制度”,即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当面报到2次,每月教育学习不少于8小时,每月参加公益活动不低于8小时,每月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1次交心谈话。通过“季度严查、年度普查、交叉互查、问题倒查”等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卷宗质量检查,不断完善社区矫正“一人一档”。

二、“润心”坚守教育改造的“主阵地”。积极探索科学的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模式,逐步从单一说教管理向综合施策转变。推广融“情理法”为一体的教育矫治工作方法,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有机结合,集聚基层智慧,日常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师资力量,邀请律师、人社、交通、反诈、禁毒等专业人士教育授课,丰富教育内容。将党员志愿者融入帮扶小组,将先锋助矫及公益活动有机结合,着力强化教育帮扶,提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三、“安心”铺平再社会化的“回归路”。与成校合作开设技能培训班,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文化程度、兴趣爱好等情况,提供量身定制的就业指导等。积极帮助生活较为困难且有较强工作意愿的社区矫正对象咨询工作岗位,协助就业。联合人力社保、劳动保障等部门帮助相关社区矫正对象了解最新法规政策,帮助其就业创业。

四、“善心”点亮幸福生活的“航标灯”。推进思想道德教育鲜活化,用当代先锋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感化社区矫正对象,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促其养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道德品质。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矫治的同时认真开展“交心谈话”,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反馈存在心理焦虑或者自卑心重、抵触情绪严重的社区矫正对象,点对点对其进行心理谈话,有效帮助他们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

五、“暖心”搭建扶贫济困的“连心桥”。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联合民政等部门,依法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让每个需要帮助的社区矫正对象感受温暖。联合海宁市爱心联盟、海宁义工等社会组织,对于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矫正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开展困难救助,确保帮扶到位。


信息来源: 海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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