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司法局“三个落实”压实合法性审查责任

  • 发布日期: 2021-09-1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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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司法局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2021年1—8月,全区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协议29件,提出200余条合法性审查意见,行政诉讼发生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4.3%,败诉率从10.7%下降至6.1%。

一、落实事项流程闭环,以规范化体系常抓合法性审查。一是组建“一套班子”。确定合法性审查机构,明确各镇街分管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通过配强公职律师力量、聘请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强化审查力量。二是制定“一张清单”。梳理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将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5+N”项内容纳入审查事项目录。三是规范“一个流程”。围绕自创的合法性审查流程制定7项要求,建立区镇两级审查工作流程,规范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4步流程。

二、落实形式内容细节,以六查三把关强抓合法性审查。一是形式六审查。审查是否属于需要报备的范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报备、报备材料是否齐全、备案说明是否要素齐全,、程序有无经过集体审议、文风是否符合精简要求。二是内容三把关。把政策关,主要看是否全面准确体现中央最新政策精神,是否同上位文件精神保持一致、同现行文件相衔接;把法律关,审查是否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否存在突破现行法律法规情形;把综合关,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切实把好内容、文字,确保逻辑严谨、表述准确。

三、落实有错必究原则,以跨部门合力严抓合法性审查一是加强自主研判。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对初审发现的问题首先通过查询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内部讨论研究等自主研判方式查验核校。二是深化联动把关。对经过自主研判无法消除的存疑点,综合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好沟通对接并形成审查结论。三是坚持宽严相济。根据合法性审查是否发现问题以及问题的轻重程度,分别采用直接通过、提出建议、告知、书面提醒、要求纠正等处理方式,做到宽严相济、纠错恰当。


信息来源: 南湖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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