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司法局“三步走”提升村级合同规范化审查工作质效
- 发布日期: 2021- 09- 01 10: 05
长兴县司法局通过制度靠前、人才跟进、考核并举“三步走”,从源头上严把村级合同签订关,遏制基层矛盾纠纷萌发、避免集体经济流失,提升村级合同规范化审查备案工作质效,为助力乡村经济振兴铺就法治道路。
一、制度靠前,量化工作标准。一是审查制度化,制定村级合同审查和备案制度,将村级“三资类”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等扩纳进政府合法性审查范围。由乡镇(街道)对各村签订的重大村级合同进行备案,县司法局结合年度考核对报备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二是审查规范化,编制村级合同审查备案流程图,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流程,例如作为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的洪桥镇已率先完成制度落地到村、流程知悉到人的宣传公示工作。三是履行跟踪化,全程盯紧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各环节,确保合同签订有保障、合同履行有监督、违约争议化解有路径。
二、人才跟进,亮化审查队伍。一是专业力量先行,用好“一村一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充分发挥全县26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效能,参与村级合同起草、修改、审查等全过程,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确保审查工作质效。二是法治骨干兜底,遴拔各村年轻干部作为补充力量,建立一支政治素养硬、业务能力精的审查队伍,其中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共46名,法治骨干协助村(社区)顾问和村两委之间的合同审查衔接工作,进一步畅通审查流程。三是审查专职保障,改建升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例如试点洪桥镇已完成15个行政村“一村一专”全覆盖,即一村确立至少一名干部专职负责合同审查工作,组织上岗和在岗培训共计52余人次。
三、考核并举,晾化落地成效。一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明确各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司法所作为保障部门、各职能科室(站所)作为协作部门、各行政村作为执行部门,自上而下形成合力,扎实开展村级合同审查工作。二是纳入考核,压实压力。将村级合同审查备案工作列为村级法治考核项目指标之一,同时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年度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三是比学赶超,催生动力。通过“晒一晒进度、比一比水平、拼一拼实绩”的晾晒活动营造互看、互学、互比的浓厚氛围,促工作落地见效,推动村级合同签订履行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信息来源: 长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