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基层“清廉矫正”体系建设

  • 发布日期: 2021-08-3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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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从人文教育、机制建设和风险监督三方面打好“三根基”,推进我县“清廉矫正”和“矫务公开”工作体系建设。

一、教育先行,厚植廉政沃土,着力把牢“清廉矫正”思想根基。一是丰富学习形式,举办社区矫正队伍“司法清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工作例会学“廉”,案例通报明“廉”,“一把手”党课讲“廉”,工会活动观“廉”等方式提升廉政为民意识。二是创新学习载体,依托浙政钉、法润长兴微信公众号、长兴社矫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推送党纪法规解读、典型案例警示、节前通报等56次,常态化开展廉洁提醒。三是营造学习氛围,加强廉政宣传,司法所、矫正中心等办公区域显著位置悬挂“廉洁”牌匾21处,廉洁主题屏保全覆盖落实。

二、健全机制,织密制度笼子,着力夯实“清廉矫正”工作根基。一是完善管理流程,将廉政要求纳入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机制,矫正初期发放《清廉矫正告知书》,矫正中期开展“清廉走访”活动,传达清廉矫正工作理念,矫正末期填写《廉政调查问卷》。二是推进矫务公开,在阶段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的基础上施行矫务公开机制,制订《社区矫正全流程公开目录》,明确矫务公开内容、场所、时间、范围,逐步实现矫正管理透明化、阳光化。三是推出考核机制,出台《长兴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加强社区矫正廉政风险防控,打破传统“大锅饭”机制。

三、多维监督,利剪欲望冗枝,着力筑稳“清廉矫正”队伍根基。一是刀刃向内,深入内部监督,开展廉政执法风险点自查与排查,2018年以来定期组织社区矫正10类重点案件自查、互查工作12次,规避执法漏洞。开展纪律作风问题大排查,积极推动“微腐败”、“司法腐败”整治,定期召开廉政执法例会并签订《长兴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清廉承诺书》42份。二是淬火锤炼,迎合外部监督,向全社会公开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监督热线、廉洁信箱等,畅通举报、申诉、控告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信息来源: 长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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