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司法局巧借“三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发布日期: 2021-08-0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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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司法局以拓宽复议渠道、探索协调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见实效,谱写良法善治新篇章。

一、巧用引力,拓宽争议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主阵地作用,将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相融合,整合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信访登记等多方资源,与县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行政争议调解员工作的规定》,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人员配置,助推行政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转以来,共化解行政诉讼案件95件,行政复议案件46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连续出台《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平阳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系列文件,利用制度创新,强化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指导职能,引导行政争议当事人通过复议渠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消解在内部。

二、善用合力,探索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府院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批联席会议,深入研究行政审判、信访与行政复议共性问题,共同研讨释理明法有效方式,强化府院联动工作合力,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确保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实质性运作。深化各部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对各部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早介入、排查化解、全程跟踪,及时对复议纠错或诉讼败诉案件开展风险预警,完善各部门化解工作衔接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县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为37.14%,行政诉讼中矛盾纠纷化解率为47.73%。

三、借用外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邀请法律学者、律师和行政机关法制人员加入,参与具体案件调解、协助审理、应诉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复议应诉工作,切实发挥专业人才的研判作用。整合律师资源,挑选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以第三方立场参与调解,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形成专业攻坚合力。2020年我县律师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介入化解行政争议12件,成功化解水库移民行政补偿历史性积案2件。建立常态化人才培养机制,通过旁听庭审、案件研讨、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机关法制人员培训,提高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已组织庭审观摩2次,组织业务培训3次,参与培训100余人次。

信息来源: 平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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