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司法局实现连续12个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 发布日期: 2021-08-2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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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司法局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总体出庭应诉率较低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原因,三措并举全力做好出庭应诉工作,2020年7月至今,连续12个月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一、突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上着重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各单位负责人法治意识。印发《慈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明确“权责统一”“谁承办、谁应诉”原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批流程规范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涉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由市府办统一调度、一案一请示、双重备案等工作机制,确保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百分百到位。

二、突出考核导向,用好考核结果,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督察。定期制发工作通报,向市政府领导呈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用好考核“指挥棒”,明确将“出庭应诉率”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法治督查范围,对各镇(街道)及重点市级部门进行走访座谈,向各单位分管领导及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通报上年度本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持续做好督促指导,释放“落实出庭应诉要求、巩固百分之百数据”的强烈信号。

三、突出学习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提升。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学习培训制度,将行政诉讼相关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内容。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同时,重视实践观摩,明确“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组织相关部门、下级政府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由该部门组织本部门有关机构、下级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等工作要求,稳步全面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信息来源: 慈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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