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司法局“三个精准+”全面助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 发布日期: 2021-08-2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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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司法局对标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梳理工作短板,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牵引持续释放工作效能,为县域治理提供司法行政素材。

一、精准定位+靶向发力,高效修缮创建规划。一是持续摸清底数。在阜溪司法所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基础上,对其余12个司法所全面摸底,掌握硬件场地、人员配备、民主法治村创建等详情,形成四张清单,加强可行性分析论证,及时调整创建规划。二是加强量化考核。对照创建标准,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列入法治德清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纳入法治考核细则,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在全县司法所形成“比、学、赶、超”氛围。三是突出因地制宜。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标准,将乾元、钟管等司法所列为年度“枫桥式”司法所重点培育名单,不断提升司法所“文明、规范、公正”的业务水平,在省厅主管处室负责人实地指导中得到肯定。

二、精准谋划+供给加持,高标凝聚创建合力。一是破解推进难点。与镇(街道)、司法所、基层组织等各类代表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结合矛调分中心的完善、巩固、提升等专项行动带来的机遇,确保司法所建设和矛调分中心提升工程同规划、同起步、同运行。二是争取财政保障。优化财政预算,在去年争取财政专项经费15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30万元用于“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协调乾元、新市、钟管、下渚湖等镇(街道)分别落实司法所临街独立用房(300平方或180平方以上)。三是充实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完善“法印学社”制度,推动干部队伍“积分制”管理,统筹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强编外社区矫正专管员队伍管理,实现每个司法所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三、精准赋能+优势释放,高质打造精品载体。一是发挥解纷优势。进一步发挥司法所的指导职能,推进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访调融合等工作机制,释放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优势。在司法所指导下,镇村两级调解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纠纷3500余件。二是加强教育改造。规范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和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能,完善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点4个,同步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之矫汇”“浙里矫”APP安装使用率达95%以上。三是优化治理方式。为雷甸、武康等8个司法所配置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更新13个司法所智能身份识别终端、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提高司法所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和合法性审查,当好参谋助手。

信息来源: 德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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