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聚焦“三个环节”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 发布日期: 2021- 08- 17 09: 39
象山县司法局依托“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阵地”三点聚一线,筑牢法治基层基础,实现干事合力和效果评估的统一,提升广大村民法律素养,提高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一、创新举措,推进法治宣传精准化。推进“守规矩、讲诚信”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将该活动和“村民说事”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试点县建设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以团队专业化、商标品牌化、产品系列化、质量标准化,全面打造“律之行”法治宣讲团(该商标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成功),结合“村民说事”完成民法典、企业并购、土地租赁、行政执法等课件45个,举办各类法治讲座50场次,参与群众1.2万人次。推进乡村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第一期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骨干培训会的教学点——涂茨镇旭拱岙村,率先试点开展“农民诚信指数测评”,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将村规民约遵守情况纳入农(居)民诚信指数考评和乡风文明指数考评。
二、立足一线,推动法律服务多元化。建立完善镇村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村民说事”制度,升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构建“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6+X”公共法律服务。开辟农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当场申请、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指派”。完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推进村级基层实体平台与热线座席、网络终端全面融合,在镇乡(街道)及重点村设置视频咨询接待点,实现法律服务+线上说事“零距离”。自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制度推行以来,镇村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4509次,开展法治宣传5236次,排查矛盾纠纷4332起、直接化解4071起。
三、标杆引领,推行法治阵地特色化。实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培育以村干部为主的“法治带头人”487名,挖掘热心村务管理、具有法律素养、有较好群众基础的村“法律明白人”488名,引导村民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根据地域特色和历史资源,打造“村民说事”主题公园、溪里方宪法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陈汉章法治思想馆等特色场馆及文化阵地共116个。在墙头镇溪里方村打造法治德治融合文化阵地,该地作为2019年全国乡村治理现场会走访点之一,近年来接待各地考察团、游客300多批次。在黄避岙乡建立“西沪讲堂”德育基地,实现法治课堂、文化礼堂、道德讲堂“三堂融合”。
信息来源: 象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