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三突出” 撑好老年人法律保护伞

  • 发布日期: 2021-08-1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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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司法局立足社会实际,着力服务老年群体,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撑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保护伞”,助力实现老有所安、老有所乐、老有所依。

一、突出法治引领,为老有所“安”设置屏障。抓住大型义诊、乡村赶集、方舱接种等时机,协同公安、综治办、计生协会等部门,着重围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保健品推销等老年人法律“痛点”问题,深入开展普法宣传8次,提高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常态化开设“村居老年人学法课堂”“法语课堂”等普法公益讲座,发挥案例引导作用,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消费观,多维度保障老年人权益。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模范户”评选、“法治民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将“优良家风家训”纳入创评基础条件,使家庭和谐成为老年权益保障的有力基点,已评选出“学法用法模范户”5017户,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2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9个,市级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6个。

二、突出融合互动,为老有所“乐”幸福加码。将法治元素融入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书画、歌舞、戏剧、小品等传统文化中,创作了小品《小官拒贪》、微电影《杨震拒金》等法治作品100余个,通过普法大舞台、周末剧场、戏剧巡演等方式,深入乡镇、社区、村居巡回演出,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充分运用已建成的17个法治广场(公园、长廊)、15个法治场馆(基地)、30个法治示范点,普及家风家训、反邪防诈、廉政法治等一系列主题鲜明、通俗易懂、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融入老年人日常生活。通过吸纳“五老”参与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培育老年“法律明白人”80余人、“法治带头人”50余人、“银龄调解员”170余人,推动一批“守初心持恒心强信心”的老年人发挥余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实现自我价值提升。

三、突出暖心服务,为老有所“依”法治赋能。针对老年人家丑不外扬的心理特征,强化老年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点排查高龄、独居、低收入老年群体,全面关注婚姻家庭中的隐性矛盾,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今年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114件,调处成功率100%。完善老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如在74岁的金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主动上门、全程代办,帮助金某“零跑动”实现维权。同时启动“律师扶贫攻坚”活动,为金某争取到慰问金2000元。在办理涉老公证业务时,结合老人实际情况,因案制宜,提供上门公证、减免费用、协助搜集材料等暖心服务,帮助老年人足不出户实现“自主人生最后一程”。今年以来,已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公证13件,减免费用6件。

信息来源: 天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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