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司法局“三个一”打造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 发布日期: 2021-08-1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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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司法局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调解优先”,有效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

一、建设一支队伍,“引才聚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一是“专请英才”带动调解工作系统化。持续挖掘社会力量,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三线”形成良性互动。梳理并鼓励退休政法干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队伍专业性和权威性,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任退休法官和退休民警担任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组建钟珍明等品牌团队,调解各类纠纷283件,涉及疑难复杂纠纷95件。二是“广纳贤才”带动调解工作专业化。引导具有法学和其他专业背景人士参与调解,推进社会专业人士、高校教师、法律专业大学生等加入调解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充实调解力量。

二、建立一套模式,“多点聚智”助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是“筑巢引凤”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水准。以村社专职调解员队伍为基础,结合“百名律师进驻镇级矛调中心参与人民调解”活动,组织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深度参与村(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有效弥补基层缺乏系统法律知识的缺陷,促进矛盾纠纷调处成效。二是“借风起帆”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区矛调中心设立非诉解纷、速裁审判、综合服务等多项功能分区,在矛盾纠纷导入中心后,积极引导案件诉前分流、能调则调,使人民调解等非诉手段挺在诉讼前,实现诉调对接规模化、系统化、常态化。今年涉诉纠纷调委会和区调委会调解涉诉纠纷272起。

三、建成一组联盟,“双法聚力”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一是“请名师”强化调解业务指导。在分级负责、分类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制度基础上,邀请民商事法官为调解员开堂授课共组织3次全区专(兼)职调解员轮训。另外,选派调解员参与庭审座谈,在诉中调解学习矛盾纠纷化解技巧。二是“引活水”前置介入调解程序。基层司法所与法庭开展“点对点”协作,全区确定6个司法确认受理点和联系法官,鼓励开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延伸区法院、派出法庭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前沿触角,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兜底机制提供有力支撑,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2021年上半年全区进行司法确认96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倍。



信息来源: 海曙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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