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司法局打造精良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为基层治理“添砖加瓦”

  • 发布日期: 2021-07-0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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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司法局加强市、镇(街道)、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66次,调解各类案件5670件,涉及金额17395.93万元。

一、强建设,重特色,“增量式”扩展调解组织。一是“精巧布局”拓展行业专业调解组织。根据《温岭市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整合拓展调解组织功能和布局,依托市行业协会(商会),在婚姻家庭、金融纠纷等各行业专业领域设立调解室。目前共设立行业专业调解组织31个。二是“因地制宜”设置区域驻点调解组织。结合基层实际,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区域。已设立铁路新区、经济开发区、校园等区域性调解组织8个。三是“以点带面”打造特色品牌调解组织。强化品牌调解室建设,逐步推广铺开,形成43家口碑好、威望高的品牌调解室,其中培育了“杜志调解室”“老莫调解室”等7家深受群众认可的个人品牌调解室,其中个人品牌调解室今年以来已调解纠纷135件。

二、强规范,重素养,“精准式”提升调解素质。一是标准指引,调解组织规范化。全面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抓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和基础保障四方面规范,在第一批167个村级示范调委会创建的基础上,推动规范化建设率达90%以上,现全市村党支部书记兼任调委会主任达98.5%。二是力量聚集,调解人员精英化。采取聘任方式,吸收乡贤、优秀网格员、“老娘舅”“两代表一委员”等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现全市调解员中有“两代表一委员”106人,人民监督员2人,人民陪审员30人。三是培训到位,知识更新常态化。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市级每年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村级调解主任培训2次,各镇(街道)落实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据统计,今年全市已开展培训17场次。

三、强激励,重实绩,“翻新式”健全调解机制。一是明确标准,完善“以奖代补”机制。2021年3月,司法局联合政法委、财政局等单位出台《温岭市镇(街道)人民调解案件奖励补助办法》,根据纠纷难易程度,由镇(街道)给予30元-5000元的奖励补助。二是分级定额,调控“等级评定”机制。实行等级人民调解员年度量化考核和等级资格动态管理,依据考核结果,落实续聘、晋升、补贴发放等措施,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今年以来新增等级人民调解员18人。三是考核业绩,实行“绩效评估”机制。对有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委会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年度绩效评估,通过“听、看、访、查”等形式开展实地考核,根据人均调解案件数量、案卷质量、社会效果等评定结果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信息来源: 温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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