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司法局综合“三力”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

  • 发布日期: 2021-07-0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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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司法局坚持社区矫正“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围绕规范监督管理、增强信任基础、改善矫正环境,综合实施监管、教育、帮扶举措,突出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司法保护。

一、向法律借力,规范监督管理,手牵手修建“成长路”。聚焦《社区矫正法》特别规定,成立管理教育帮扶中心,提供一站式平台,开展调查评估、报到宣告、教育矫治、普法宣传、期满解除等日常工作,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补足帮教、救助以及预防等司法职责。对目前在矫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在监护下开展查访、个别教育、训诫谈话,严格落实档案单独管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针对未成年对象年龄、心理特点、身心发展需要、犯罪特点等特殊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社区矫正与诉讼环节信息共享,主动对接少年警官团、未成年人检察官团、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团,保持稳定的帮教措施。

二、向技术借力,增强信任基础,一对一关护“健康心”。根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特点,确定针对性矫正小组,由专人担任“生活老师”负责落实相应的矫正方案。开展“一对一”帮教,通过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媒介形式,加微信好友、互相关注微信,定期分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兴趣爱好等,促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敞开心扉。运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法律咨询的优先级,针对涉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咨询,指派有经验的律师提供线上“问诊”服务。引入心理矫治项目,由专业机构不定期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帮助未成年人解脱心理负担,转变“问题思想”。

三、向社会借力,改善矫正环境,肩并肩围好“动力圈”。 借普法东风,深入宣传普及《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鲜活案例,动员社会关注关怀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组织家长参与“让爱回家”关爱项目,强化家庭监护责任,鼓励家长改善亲子沟通方式,以亲情为动力,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及专业机构开展的志愿活动,阻断未成年人再次进入原先的社交圈,有效避免重新犯罪。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复学就学、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焦点问题,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累计已成功协助并落实多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返校就学、职业教育。

信息来源: 德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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