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四个“常态化”推进拥军优属工作
- 发布日期: 2021-07-27 09:00
温岭市司法局积极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以四个“常态化”,将法律援助惠军政策落到实处。近三年来,共为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20余元。
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降标扩面”常态化。对军队(武警)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15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材料。同时,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不设事项范围限制,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军人军属寻求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便捷服务常态化。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审批一体化,在台州市范围内,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谁接待、谁受理、谁指派办理的原则。畅通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引导军人军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4种网上、掌上申请途径申请法律援助,减轻维权负担。对符合要求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即审即办,对材料欠缺但事项紧急的实行“容缺机制”,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审批服务更便捷、更高效。
三、军人军属服务需求沟通渠道常态化。构建完善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发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服务工作站”的“专职”作用,16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辐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速法律援助拥军优属反应能力。7月19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前往温岭驻地部队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指引法律援助1人,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
四、法律援助服务军人军属“实干”常态化。现役军人汪某,其母亲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先后经历4次手术,治疗结束后前往保险公司理赔时得知,肇事司机为逃避责任,拒绝协助办理手续,导致无法获得事故赔偿,为此向温岭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得知此事,该局为其畅通绿色通道,当日受理并指派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陈素华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汪某家人获赔13万余元。
信息来源: 温岭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