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经湖州市政府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发布日期: 2021- 07- 27 08: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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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州市人民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议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立法背景

近年来,湖州市民饲养犬只数量增多,带来了犬只伤人扰民、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城市养犬的负面效应日趋激烈。全市养犬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亟待解决,日常管理中的一些短板亟待弥补。尽快出台符合湖州市实际的养犬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有助于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养犬人行为规范,提升养犬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起草过程

制定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涉及本市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较高,且不同群体诉求差异较大。我市高度重视养犬管理立法,精心做好组织协调、条文起草、审查修改等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人大分管副主任、副市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起草领导小组,同时组建由市综合执法局主要和分管领导、养犬管理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等成员参加的起草小组,为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委托市法学会、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立法前评估。多次向政府部门、政府立法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项征求意见,并同步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召集养犬管理相关部门举行立法协调会,就意见分歧逐条进行分析论证,有效厘清部门交叉职责。起草过程中,人大孙贤龙主任、喻运鑫副主任、张宏亮副市长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就工作安排、目标任务、条文内容等提出明确指示,为起草工作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三、主要内容

《规定》草案不设章节共18条,突出“小、快、灵”,抓住主要法律关系进行制度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设立分区域管理制度,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对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工作职责加以区分。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以及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养犬管理工作。三是明确养犬管理规定。规定犬只免疫、准养登记等,及重点管理区内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禁止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大型犬,并设定相应罚则。四是明确养犬行为规范。对携犬出户行为规范及犬只禁入区域作了规范。五是明确犬只收容管理和犬只经营区域。对市、区县人民政府提出要求,应当设立犬只收容场所及领回犬只的相关要求。另对住宅小区、办公楼内犬只经营活动加以规范。

信息来源: 湖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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