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司法局“三个坚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取得实质成效

  • 发布日期: 2021-07-23 09:20
  • 浏览次数:

德清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保障职能,坚持“前置引导、平台疏导、综合指导”,成功应诉协调近年来全市最大规模高败诉风险行政诉讼系列案件,相关工作获得县委书记敖煜新批示肯定。

一、坚持前置引导,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数字复议为契机,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实现行政复议一网通办,进一步畅通渠道,实现行政复议零距离。持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对执法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根据行政复议案件类型,突出审理重点,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探索建立简易程序,力争形成统一标准,做到同类案件同等处理,规范同类行政行为,从而达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2021年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受理33件,办结30件(含上年度结转11件),直接纠错5件,调解成功结案13件。

二、坚持“平台疏导”,创新集聚数字赋能化解行政争议主阵地优势。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德清作为数字赋能创新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试点地区优势,全面助力开展AODR平台推广运行及二期建设。通过扩展争议申请渠道,增加常规争议合法性指引,设置疑难复杂行政争议问诊和增设司法确认模块等方式,聚集行政争议优势调解资源,实现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行为的集约式归口化管理,推动争议化解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缝衔接,创新数字化背景下“一站式”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德清经验20211月份以来,通过AODR登记行政争议案件达11件,成功化解11件。

三、坚持“综合指导”,全面打造联动联调化解行政争议升级版机制。探索行政争议化解新思路,在把握化解前提、化解方式、化解关键和化解方向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或行政诉讼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瑕疵行政行为进行自我纠错、主动补偿赔偿。重大案件推行各级领导分类包案机制,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院和检察院在行政争议中的中立地位,推动三方联动共同提升化解质效。不断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全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通过深化联动调解机制累计成功化解行政争议33件,有效巩固法治德清建设基石。



信息来源: 德清县司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