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司法局发挥“三大力量”精准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 发布日期: 2021-07-21 09:04
  • 浏览次数:

永康市司法局聚焦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工作,集中发挥专窗“应变力”、升级“自驱力”、数字“创新力”,深度践行为群众办实事。

一、增强“应变力”,专窗服务质效提升。一是明确责任。在劳动仲裁院设置“法律援助”窗口,长期派驻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主办责任制,确保工作人员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做好全案跟踪联络工作,避免瑕疵案件、投诉案件的产生。二是优化服务。注重法、理、情相结合,根据来访人员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等一站式服务,视情开展法定救济方式指引、情绪疏导等工作。三是实时评价。来访人员对窗口值班人员的咨询解答、服务态度、专业水平等维度即时开展满意度评价,并签名确认,以此督促值班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意识、增强业务能力。目前,窗口服务实时评价满意率达100%。

二、激发“自驱力”,办案质量迭代升级。一是规范材料格式。依照评估指标的要点,细化、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材料格式,制作了刑事案件所需的会见、调查、阅卷、庭审笔录和民事、行政案件所需的谈话、调查、庭审笔录模板,并由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援助律师。二是优化回访制度。通过省统一服务平台的承办监控模块,在对评价不满意的援助案件进行逐一回访的同时,加大对没有作出满意度评价的受援人的主动回访力度,通过电话、面谈的形式收集建议,进一步优化服务。三是落实庭审旁听。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对开庭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庭审旁听,并将旁听记录及时上传至省统一服务平台。今年已对20个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听庭工作。

三、提升“创新力”,数字赋能全力提速。一是全程监控。依托省统一服务平台,加强对案件承办全过程的监控,确保承办人员依法负责履行承办责任以及上传资料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二是电子归档。按照规范严格要求承办人员在案件办结后30天内完成电子化归档,并做到内容完整。目前已实现法律援助案件、法律帮助案件、代拟法律文书电子化归档“全覆盖”。工作人员加强结案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承办卷,结案审核不予通过,退回承办机构及其承办人员重新归档。三是质量评估。完善“月抽查、年评查”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每月随机在平台内抽取已归档的电子案卷,由专家开展常态化质量评估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案件办理集中评估活动,并对评估情况进行汇总通报,以提高援助案件质量。

信息来源: 永康市司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