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以“三心”服务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
- 发布日期: 2021-07-02 15:18
衢州市司法局坚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结合法律援助对象面广人杂的特点,以“热心、精心、细心”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一是热心做好咨询引导。落实专职窗口咨询引导人员,规范咨询窗口接待服务,要求咨询引导人员全面了解所有工作职责以及服务流程,做到服务主动热情、引导专业明了。加大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值班力度,选取热心、耐心、有责任心,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在窗口接待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对于言辞激烈,有上访闹事倾向的来访人,积极主动引导其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表达诉求,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自安保工作启动以来,衢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已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842人次。
二是精心做好案件指派。建立维稳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对于群体性讨薪、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等敏感性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案件指派时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考虑受援人的意愿要求,又充分考虑案件自身因素及当事人身心特点,指派业务好、经验足、责任心强,擅长办理此类案件的律师承办,并指导承办律师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不稳定因素后后第一时间向法律援助中心上报处理。自5月份以来,全市共办理5起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受援人18名。
三是细心做好跟踪回访。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重点做好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跟踪回访工作。完善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及时跟进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机制,确保律师在法律框架内代理援助案件,不炒作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落实案件回访机制,引导受援人通过省统一服务平台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发送案件承办满意度评价建议短信,对案件承办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监控,对评价为不满意的案件及时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逐一回访受援人,消除潜在不稳定因素。自安保工作启动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6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95万元,承办案件满意度达99.6%。
信息来源: 衢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