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聚焦“三个度”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
- 发布日期: 2021- 07- 02 15: 17
普陀区司法局以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聚焦社区矫正顽瘴痼疾,坚持靶向治疗,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效推进依法矫治和教育帮扶的有机统一,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聚焦整改深度,推进顽瘴痼疾“清患”。坚持问题导向,印发《普陀区社区矫正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召开普陀区社区矫正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部署会,明确专项整治的时间表、任务图及重点执法领域。组成工作专班,完成对2018年以来的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案件、调查评估中存在超期评估案件等10类案件范围的643件案件自查工作,完成调查评估超期、决定警告、提请撤销缓刑涉黄涉赌毒等十个方面的155件案件重点评查及交叉检查工作;完成社区矫正顽瘴痼疾重点执法领域集中整治,并实现对全区在册在管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逐一走访全覆盖。
二是提升为民温度,推进教育帮扶“亲民”。以沈家门司法所为试点,引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适应性帮扶合作机制,通过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手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案辅导、公益活动、就业培训等服务,已为3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畅通辖区村社,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反馈机制,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实效和质量。同时,重点关注普陀籍特殊人群的家庭情况,为13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救助资金。强化监地协作,为37名普陀籍在监服刑人员安排家属远程视频会见。
三是强化落实力度,推进执法监管“清源”。运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出台《关于实行社区矫正执法定期检查通报的规定》,有效落实实地交叉检查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线上抽查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操作的问题整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类走访登记公示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安全、有序开展。联合区检察院出台《普陀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从事海上作业操作办法》,具体明确了请假外出准备、所需证明资料、禁止事项、批准程序、监督管理、特殊情况处置等六个方面的要求,进一步筑牢“海上监控围墙”。
信息来源: 普陀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