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司法局“三强化”打造镇级矛盾纠纷“快速门诊”
- 发布日期: 2021-07-01 19:43
海宁市司法局以“固本强基”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以“加速度”打造镇级矛盾纠纷“快速门诊”。
一、强配备增职能,深化打造前沿多功能阵地。2020年以来,海宁市持续推进镇(街道)矛调中心和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建设,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前沿阵地。全市7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中超过45名下沉至镇级以下,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硬核支撑。今年以来,全市矛盾纠纷在镇级以下调解比例达到69%,其中纠纷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矛盾纠纷镇级以下化解比例达85%,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推行双向派驻向镇级延伸,在四个基层法庭、12个镇街道全面实行人民调解员、法官双向派驻,全面推行镇级律师驻点值班、法律援助审批权下放,2020年以来,法律援助镇(街道)受理审批比例达45.1%。
二、强排查抓跟进,全面强化矛盾纠纷发现机制。围绕“专兼分流”工作分工,进一步强化镇、村兼职调解员、调解治保主任熟悉乡情、便于排查发现的优势,深化矛盾纠纷排查。今年以来,将常态化排查与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相结合,全市共排查发现纠纷数5755起,较去年同期增长34.24%。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对症下药化解矛盾纠纷,成功调处5704件,调处成功率99.11%,调解协议自主履行率99.9%。对涉及到婚姻家庭、感情纠纷、民间借贷等重点敏感案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矛调中心及基层治理工作站,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时跟进,做好后续纠纷发现排查。
三、强联动常研判,聚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灵活的优势,充分吸收地方乡贤、新居民代表、退休党员干部等在属地中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威望的基层代表476人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87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化解多元联动机制,按矛盾纠纷按职能、化解途径按12种类别细化建立“双向推送”机制,实现矛盾纠纷镇级层面快速流转。强化接边联调,与桐乡等周边县市建立镇级层面信息互通、协调互助机制,促进联防联调工作开展。强化研判督查,市级层面每日召开会商研判,一级响应期间,按照矛盾纠纷“日结日清”标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做好每日分析和个案指导,确保矛盾不积累、纠纷不激化。
信息来源: 海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