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发挥“三大效应”着力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 发布日期: 2021-06-0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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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从做强法治文化、做深融合治理、做精示范创建等方面入手,多角度优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软、硬件,释放“三大效应”,持续提升全区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一、放大法治文化“辐射效应”。制发《洞头区法治文化阵地管理维护制度》,切实做好法治文化阵地秩序维护工作,保障阵地设施使用合理规范。努力把法治文化阵地建成法律知识的传播载体,突出法治文化阵地的公益性,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使法治文化阵地真正成为群众性场所,把传播法律知识与提升城市综合文化品位相结合。在东屏街道半屏社区打造集爱国主义教育、依法治网知识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与周边网络精神文化家园、半屏山学生综合实践学校相呼应,做到寓法于景,推动“体验式”学法走深走实。

二、实现融合治理“倍增效应”。发动“海霞妈妈”普法志愿队伍、溢香普法公益组织等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学法用法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群体更加主动地投入到法治实践中,促进基层普法力量不断壮大。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积极对接各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指导。截至目前,全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到70%。全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6个乡镇街道均建立6大项审查清单33条指引标准,实现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三、触发示范创建“引擎效应”。将东屏街道申报为全省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深化法治建设在基层的“最佳实践”。把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基础工作来抓,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同时鼓励试点街道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及时发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推动区级机关向乡镇基层一线下沉力量,实现减负、赋权、提能、增效。探索以数字化理念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信息来源: 洞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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